《石家莊市金石化工有限公司場地環境詳細調查報告》公示
一、項目背景
石家莊市正定金石化工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金石化工”)位于河北省石家莊市正定縣北關村,建于1996年6月,地塊中心地理坐標為N:38°10'3.58",E:114°34'39.19",占地面積為168000m2(約252畝)。根據《石家莊市金石化工有限公司場地環境初步調查報告》結果,場地內土壤中存在重金屬砷、鉛、鎳的污染,需要開展進一步的詳細調查及風險評估工作。受石家莊市正定金石化工有限公司委托,中國科學院地理科學與資源研究所開展了本場地的詳細調查工作,并編制了《石家莊市金石化工有限公司場地環境詳細調查報告》。
二、采樣檢測
本次詳細調查共布設87個采樣點位,采集了330個土壤樣品和108個灰渣樣品,檢測指標包括初步調查確定的超標因子(砷、鉛、鎳),另外對于補充識別的特征因子重金屬(鋇、鍶)和氨氮也進行了檢測,并選擇重金屬總量檢出濃度較高的灰渣樣品檢測重金屬(砷、鉛、鎳、鋇)浸出。
三、結果分析
土壤檢測結果顯示重金屬砷、鉛、鎳、鍶、鋇均有檢出,其中部分樣品砷和鍶存在超標,超標率分別為8.19%,6.80%,最大超標倍數分別為1.93,6.78。土壤中氨氮的檢測結果均未超過篩選值。
灰渣檢測結果顯示重金屬砷、鉛、鎳、鍶、鋇均有檢出,其中部分樣品砷、鉛、鎳、鍶存在超標,超標率分別為38.10%,15.25%,3.85%,2.13%,最大超標倍數分別為260.99,14.63,0.59,0.35。重金屬浸出結果均未超過《污水綜合排放標準》(GB8978-1996)最高允許排放濃度,且pH值在6-9范圍之內,故灰渣屬于第I類一般工業固體廢物。
對于存在黑色土分布的區域檢測了土壤中的VOCs、SVOCs、石油烴和硫化物,有檢出的樣品均未超標。
四、調查結論
(1)兩期調查土壤中共檢出3種超標污染物,分別為重金屬砷、鎳和鍶,主要分布在生產區和倉儲區,最大污染深度至5m。
(2)兩期調查灰渣層共檢出4種超標污染物,分別為重金屬砷、鉛、鎳和鍶。主要分布在生產區和倉儲區,最大污染深度至1.5m。
(3)本場地的灰渣屬于第I類一般工業固體廢物,建議后續妥善處理。
(4)本場地內的土壤存在重金屬污染,建議后續按照《污染場地風險評估技術導則》(HJ25.3-2014)等相關規范開展該地塊超標污染物的風險評估工作。
(5)現場調查期間,勘測到場地內分布有6724.69m2的黑色土,對于黑色土所在區域建議在后續開發利用時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處理,不作為表層填墊用土。